联系方式
  • 电话:024-82577710
  • 传真:024-82577710
  • 邮箱:lnsjgxh@126.com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6号东药物流101室
详细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政策出台!为儿童用药亮“绿灯”

日期:2019-08-12 08:57:17  查看:10983次



  医药网8月9日讯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特别强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完善药品供应和综合保障制度。
 
  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开展相关病种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监测,加大相关药品供应保障力度。鼓励新药研发生产,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审批上市,鼓励临床急需药品的研发,对符合条件的抗癌药品、儿童用药品实施优先审评审批。探索利用血站富余血浆生产血液制品,用于血液病、恶性肿瘤患儿救治。
 
  落实医疗综合保障政策。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加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加大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实现三项制度有效衔接,发挥综合保障效益,合力降低患者费用负担。
 
  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各地对治疗方案明确的病种优先实行按病种付费,合理测算病种付费标准
 
  简化转诊报销手续。针对实体肿瘤患儿在多医疗机构就诊的需要,医保部门简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转诊备案手续,加快推广电话、传真、网络、APP等多种备案及查询方式,优化手工报销流程,及时支付医保基金。
 
  加强社会救助和慈善帮扶。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患儿和家庭按规定及时给予保障救助。提高全社会对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的关注度,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慈善力量参与相关病种的医疗救治及生活救助。

COPYRIGHT (c) 辽宁省价格协会 版权所有    辽ICP备19015079号-1
电话:024-82577710    传真:024-82577710   邮箱:lnsjgxh@126.com  
返回顶部
024-82577710
在线客服
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