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价费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2019年全省价费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价费改革,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2019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在全国各省(市区)从高到低排名第26位,圆满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
二是简政放权成效明显。全面放开跨市线路道路班车客运价格,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重新公布《辽宁省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由于我省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行动迅速、成效明显,多次受到国家通报表扬。
三是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不断深化。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0.072元/千瓦时,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5.8亿元。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制定辽西北输水工程供水价格,将为保证辽西北输水工程平稳运行提供价格政策支持。降低重点国有景区(点)门票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到18.73%,年减轻游客旅游支出约5500万元。拟定调整高校学费政策优化学费结构意见。修订完善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促进全省学前教育发展。
四是降费减负政策有效落实。进一步做好进出口环节收费清理工作,清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收费,落实中央确定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清理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工作。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全省年降费额达3.4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五是价格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扎实做好成本调查工作,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规范做好成本监审工作,为政府定价奠定基础。加强价格监测,提高数据分析运用水平,为稳控物价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信息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格管理处)